|
邮政航空票务VIP俱乐部积分规则 一、 活动对象: 2011年凡通过邮政系统购票的客户均视为杭州邮政VIP俱乐部会员,会员购票可累积会员积分,并兑换相应的积分礼品。(身份证号码为会员唯一识别标准) 二、 积分原则: 1、
积分基数:根据会员实际购票的基本票价,500元(含)以上国内客票,以每1元积1分为基数累积计算。基本票价在500元以下的国内客票不参加积分。(基本票价=应付票价-机场建设费-燃油附加费) 2、
国际机票单程积500分,往返程积1000分。 3、
积分周期:2011年全年为一个积分周期。 4、
注意事项:如产生退票,全额扣回已计提的积分。 三、
积分兑换原则: 1、
积分自1月1日起进行核算,客户可根据实际积分进行登记兑换。 2、
每次兑换时扣减5000分基础积分。基础积分以上按每5000分兑价值100元礼品;不足5000分的部分按每1000元兑换价值15元礼品;不足1000分的不予兑换。 四、其他事项: 1、 VIP积分只限在有效期内使用,经兑换后应扣除相应的累计积分。 2、 本积分方案于 |
||||||||||||||||||
| 关于我们 | 网站地图 | 投诉建议 | 联系我们 |
© 2004 杭州市邮政局版权所有 |